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35.“我们在我主面前,除了我们的身体和土地之外,一无所剩”表良善与真理的容器变得完全荒凉了。这从“身体”和“土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身体”是指良善的容器,如下文所述;“土地”是指真理的容器。“土地”之所以表示真理的容器,是因为它接受种子,而播种在地里的种子在特定意义上表示源于仁的信之事物,因而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事物(参看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038, 3310, 3373节);因此,“土地”表示真理的容器,这从前面关于“土地”的阐述和说明(566, 1068, 3671节)可以看出来。“在我主面前,一无所剩”表示这些容器已变得荒凉。
就真正意义而言,“身体”表示爱之良善,“土地”表示信之真理。但当“银子”和“牲畜”所表示的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由于荒凉而不能再看到时,“身体”就只表示良善的容器,“土地”只表示真理的容器。就真正意义而言,“身体”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身体,或“身体”所表示的整个人是从主而来的生命的容器,因而是良善的容器;因为爱之良善构成人里面的生命本身。生命之热,就是爱,是生命之热本身;除非这热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否则他就是一个死物。正因如此,“身体”在内义上表示爱之良善。即便一个人没有天堂之爱,只有地狱之爱,其生命的至内层仍来自天堂之爱。因为这爱不断从主流入,在其初始和源头形式中给他提供生命之热;但随着这热来到此人这里,它却被这人败坏了,这就产生了地狱之爱,不洁净的热就是从地狱之爱发出的。
我从天使那里很清楚地看出,“身体”在真正意义上是指爱之良善。因为当天使在场时,爱就从他们身上大量涌出来,以至于你会以为他们无非是爱;爱从他们全身涌出。他们的身体光鲜亮丽,充满从他们发出的亮光;因为爱之良善就像一道火焰,从它自身发出光来,也就是源于那良善的信之真理。连天上的天使都是这样,那么主自己呢?祂是众天使当中一切爱之花火的源头,祂的神性之爱看上去就像一轮太阳;整个天堂都从这太阳获得自己的光,凡在天堂里的,都从这太阳获得自己的天堂之热,也就是他们的爱,因而他们的生命。正是主的神性人身如此显现,并且是所有这些事物的源头。由此可见主的“身体”表示什么,即表示神性之爱,与祂的“肉身”所表相同(参看3813节)。对于神性,也就是无限,我们还要思想什么呢?
由此可知,圣餐里的“圣体”无非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对此,经上在福音书中如此记着说:
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路加福音22:19)
祂之所以指着“饼”说,“这是我的身体”,是因为“饼”也表示神性之爱(276, 680, 2165, 2177, 3464, 3478, 3735, 4735, 5915节)。
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身体”也表示神性之爱:
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但耶稣所说的殿是指他的身体。(约翰福音2:19, 21)
“祂身体的殿”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为“殿”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参看3720节)。由于祂的“身体”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所以凡在天堂里的,可以说都在“主的身体”里面。
主的“身体”是指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他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形状,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但以理书10:5, 6)
腰所束的“乌法精金带”、他面貌所拥有的“闪电的形状”、描述他眼目的“火把”,以及描述他手臂和脚的“闪耀的铜”表示爱之良善。“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113, 1551, 1552, 5658节),“火”也是(934, 4906, 5215节);由于“火”具有这种含义,所以“闪电”也具有这种含义。“铜”是指属世层中爱与仁之良善(425, 1551节);身体的其它部分,就是头和两腰之间的躯干所看似的“水苍玉”表示仁与信之良善,因为水苍玉是一种闪闪发光的宝石。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觉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